德育导师制工作制度
一、掌握受导学生基本情况制度
德育导师应对每位受导学生的家庭状况及道德品质、心理健康、学业水平状况做出详细调研。对每位学生每周生活方面、行为方面的表现及每次考试后的成绩详细记录,对照分析,并形成有针对性的谈心资料。
二、谈心交流与汇报制度
德育导师应坚持每周至少与6名受导学生进行分别谈心交流,并如实记录。并要求受导的每位学生每周至少一次向导师汇报生活方面、学习方面、情感方面的情况。
三、家校联系制度
德育导师应坚持每周至少与6名受导学生的家长联系,交流一次学生在校的表现、学习情况,和家长共商教育之策。将谈话要点、家长反映、谈话效果记录下来。并且要做到对初三、高一学生至少一学期家访或在校接待家长两次(前半学期一次,后半学期一次),对高三学生至少一学期家访或在校接待家长一次,家访或在校接待要有记录。
四、特殊案例会谈制度
每个月由年级组长组织召开一次本年级全体导师会议(分高三文科组、高三理科组、高一、初三组),组织导师对个别特殊受导学生进行会谈,针对存在问题共同研究对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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